统一春季学期食材采购质量基线
本通知面向平台入驻学校、供应商和配送单位发布,要求各责任主体按照统一标准组织采购与履约,重点加强源头审核、过程留痕和问题追责。
一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通过本平台组织的米面粮油、肉禽蛋、水产品、蔬果和调味品等集中采购业务。各校自采事项如需纳入监管留痕,也应参照本标准执行。
二、重点要求
- 供应商需在平台完成资质年审,检验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。
- 配送前须上传批次、产地、检测和车辆温控等关键数据。
- 学校验收时须记录数量、外观、温度、包装和签收人信息。
- 对高风险品类执行抽检、留样和异常批次锁定机制。
三、执行安排
平台将于 2026 年 4 月起对重点字段完整率、批次留痕率和异常响应时效开展月度核验。连续两次未达标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。